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 1月7日 苏尼特左旗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 马建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的四年,旗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旗政府、旗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协调推进,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 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以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积极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确保检察工作在服务全旗发展大局中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合拍。四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4件82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42件65人,不批准逮捕12件17人;受理侦查机关和调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共240件319人,依法提起公诉228件299人。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未发生撤回起诉、无罪判决案件和涉检信访案件。认真履行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能,制发检察建议1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全部被相关单位采纳并纠正。监督立案1件1人、监督撤案3件3人,追诉遗漏罪犯6人。促进了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实现了推进法律正确实施的目的。
做好民事检察,彰显为民本色。四年来,共办理民事检察类案件15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类案件2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类案件4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类案件9件。
做实行政检察,促进依法行政。四年来,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9件,发出行政检察建议9份,检察建议均被采纳。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维护公共利益。四年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1件,立案5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件,均被行政机关采纳。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6人,追回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的16万余元上缴国库。办理非法采矿刑事案件1件2人,追回造成国家损失的385.48万元上缴国库,该案已判决生效。
开展“保护锡林郭勒大草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深入辖区矿山,采取“检察+无人机”模式,对矿山环境治理现场进行调查取证。针对采矿企业的采矿许可证过期之后未积极履行矿山地质环境闭坑治理义务的行为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并积极履行跟踪监督职责,督促复垦义务人对被破坏草原进行复垦,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检察院“军地联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及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关于开展“国界周边违法建筑物的清理整治工作”的相关精神,我院组织干警沿我旗辖区内316公里的边境线进行实地线索摸排,对破坏国防利益、军事利益的违法行为及国界线周边是否有违法建筑物等情况开展排查活动,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屏障贡献检察力量。
——精准发力,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伞”
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件1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9人,贯彻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通过对未成年人犯进行社会调查、不公开听证等方式,充分了解犯罪的起因、情节等,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4件8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对本辖区内八所中小学幼儿园制发了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自查表,并要求学校严肃认真的进行自查总结。我院同旗团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次,法治讲课16次,“两法”知识竞赛2次。检察官担任旗8所中小学及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实现了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把校园法治教育纳入常态化工作,为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护航。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实施,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逐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组织召开公检法司四机关参加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推进会,结合本旗工作实际,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深入的交流探讨,于2019年9月1日共同会签《苏尼特左旗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意见》。四年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21件149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案件4件4人。通过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减少了社会对抗,节约司法资源、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以检察为民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四年来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80件,免费代写法律文书347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班子成员带头接访,以案释法做到案结事了,化解矛盾。四年来,未发生涉检进京赴呼上访事件。落实高检院张军检察长“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重要指示精神,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结案答复制度;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作用,维护来访群众合法权益。2020年,我院成立信访积案化解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涉检信访积案清理化解专项行动。深入嘎查开展新时代检察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0余人次。邀请旗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体验了12309网络平台的建设应用情况;同时,还邀请本旗民营企业家、律师、人大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听取对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建议。
加强案件管理和案件公开工作。四年来,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360份,公开法律文书213份,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8件,共制作电子卷宗281件1049卷,制作率达100%。
加强检察公开听证工作。2021年,召开公开听证会4次,邀请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律师代表等参加公开听证,使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被害人或被害人近亲属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四年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3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
——紧紧围绕发展格局,以检察服务推动发展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按照中央、自治区、盟委、旗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一对一”帮扶,走访贫困户和一般户,完善精准帮扶措施,加强对脱贫攻坚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驻嘎查第一书记认真履行职责,强化与嘎查的联系,协助嘎查推进党支部建设、班子建设、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全力推进嘎查经济和牧民生产生活向上发展,因工作较为突出,被评为“脱贫攻坚先进典型”。一是开展“扶志扶智”工作,将150套“普法教育丛书(蒙古文)”送到了基层牧民手中。二是积极开展化解矛盾工作,成功协调解决了2件次牧民草场纠纷。三是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每年不定期坚持走访慰问贫困户和困难党员、群众。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积极响应旗委政府号召,派出21名干警,第一时间参与联防联控。做好嘎查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后勤保障工作,走访慰问巴彦乌拉苏木全部疫情防控检查站,为9个站点共发放12吨燃煤,并为联系帮扶的阿尔善宝拉格嘎查疫情防控检查站值守人员送去防护口罩、方便食品等值班人员日常所需品。组织全体干警捐款7500元,缴纳特殊党费1650元。支援二连浩特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向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送去20件防护服、1500只口罩、6箱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致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我院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依法从快从严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始终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精神,对涉黑涉恶案件严格办理。先后办理了王某某等7人的涉恶团伙案和王某某、赵某某等21人的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以及正蓝旗公安局原副局长巴某某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均达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21年制定《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工作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定期回头看,高质量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
——纵深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谱写政法队伍建设新篇章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坚持把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快速响应、积极行动,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上级院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强化队伍教育整顿责任担当。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立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职责到岗、任务到人。起草出台我院教育整顿工作方案,召开我院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二是完成学习教育环节工作任务。制定学习教育阶段学习计划安排,对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四项教育作出具体安排,制作了教育整顿应知应会口袋书和教育整顿学习资料汇编。三是给全体干警开通自主设计的防止违反“三个规定”手机廉政彩铃,让“三个规定”广为人知,架起“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的无形防线。四是整治顽瘴痼疾。制定我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顽瘴痼疾问题清单,列明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做到动态销号,动态管理。五是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制定相关制度6项,完善修订相关制度12项。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院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大事大抓,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对全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行全面系统部署。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层层传导压力,做到领导亲自抓、率先垂范,各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精心谋划,多措并举开展学习教育。制定《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措施,把握时间节点、细化程序步骤。采取集体研学、个人自学、读书交流等多种方式,切实认真开展党史学习,做好学习笔记,保证学习质量。三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我院已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17件次,完成重点民生事项5个。通过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汲取奋进之力,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持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四年来,我院先后在苏尼特左旗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上专题汇报刑事检察工作、公益诉讼开展情况、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情况等,让检察工作开展在监督下发力,严格依法履职。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以队伍建设确保依法履职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五个过硬”要求,自觉以更强本领担当作为。一是以政治建设引领业务发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