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检察机关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培训班举办
8月18日至22日,全区检察机关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培训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举办。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喆出席开班仪式并为学员们讲授开班第一课。
刘喆根据全区检察技术发展现状,结合新时代检察技术工作新需求、新要求,为学员们详细解读了《人民检察院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工作规定》。他强调,一要充分认识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的重要性。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是检察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内容,通过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发现关键证据中存在的专业性问题,能够积极纠正违法行为,有效避免冤错案件的发生。二要在具体审查工作中下功夫。要盯紧目标、抓住重点,通过全面实质性审查鉴定文书等材料,善于发现问题,着力给技术性证据的“药”贴上合法、客观、科学的“使用说明书”,切实增强检察监督刚性,纠正违法行为,促进社会治理。三要狠抓纪律禁令。进一步筑牢廉洁自律的防线,对违反纪律规矩的禁令能够望而生畏、临渊止步,将作风建设的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技术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千万不要从“看片人”变成“剧中人”。
本次培训得到了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自治区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社会医院的大力支持。各位专家教授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和丰富经验,从技术到业务,从表象到实质、从现实到远景,为大家带来了一次丰盛的技术“大餐”。来自全区三级院的115名检察技术人员齐聚一堂,共同提升、相互促进,共话内蒙古检察技术发展前景。全区检察技术部门将持续探索实施优化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工作路径,充分发挥检察技术在司法办案中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检察技术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贡献智慧和力量。